高新司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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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23日,高新司党支部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支部书记秦勇同志主持会议,司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处长和支部委员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党员同志已自学了《条例》。会上,支部副书记和宣传委员分别领读了《条例》部分内容。之后,党员同志代表围绕《条例》学习体会作重点发言。同志们表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时效性。
    同志们谈到,面对今年年初爆发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党中央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医务工作者、军队和广大党员干部纷纷投入到抗疫一线,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疫情防控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是对我党面对突发事件决断力和执行力的检验,也是对基层党员干部能否敢担当勇作为的考验。大多数党员干部积极作为,勇于负责,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也有部分干部出现了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立足本职,积极作为。
    同志们认为,作为科技部的干部,在国际形势复杂敏感、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的形势下,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要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条例》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用以指导实际工作。要按照部党组的部署,落实好司里各项工作任务,在岗位上担当作为,忠于职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社会稳定、人民健康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秦勇书记最后作总结发言,对党员同志们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条例》重要精神,充分理解“权责相统一,有权必有责”。二是全面认识《条例》中列举的不履职、不正确履职的情形,严以律己、认真履职。三是正确理解《条例》中关于不予问责和免予问责的相关规定,不仅要敢于担当,更要善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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