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司党支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日期: 2016年08月30日 15:55      
【字号:

    2016年8月24日,人事司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人事司全体党员干部和借调同志参加。
    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章相关章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问责的重要论述,传达了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逐条逐句通读了《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大家充分认识到,《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迈出了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制度化、程序化的重要一步。整部《条例》简明实用,整合了已有的问责制度,将监督检查、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有机结合,是党的管理愈加规范化的体现,是党更加成熟的标志。大家一致表示,要深刻领会《条例》要求,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切实用《条例》约束自我,在工作中把自己摆进去,主动作为、审慎而行、敢于担当。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将问责意识渗透到人事工作的方方面面。一是常自省,绷紧弦。人事司每位党员干部都应该时常对照检查、反省自我,层层传导压力,高度重视失责问题,时刻绷紧问责之弦。二是关口前移,完善制度。要不断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和责任主体,形成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堵塞制度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循法依规,从严管理。在工作中一方面为广大干部做好服务,利用机会多角度了解干部;另一方面要敢于“较真”、“叫板”,避免感情用事,替党组把好选人用人关,坚决杜绝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有损党的形象的问题。
    下一步,人事司党支部将按照党组要求和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统一部署,把《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入、细化学习,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敦促每位党员干部践行忠实、干净、担当,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