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基层组织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6年12月22日 11:17      
【字号:

国科党委字〔2006〕4号

 

各直属党委、党支部:
  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机关党建长效机制,是我部今年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为做好全面推行基层组织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做好基层组织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工作
  推行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工作,是我部多年来基层组织党建责任制工作的深化,是保障年度工作计划圆满完成的有效措施。全面推行基层组织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本单位中心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2003年,我部在5个直属党支部开展了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工作的试点, 2004年在直属党支部全面试行,2005年进一步把试行范围扩大到基层党委。三年来的实践表明,实行基层组织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强化了党政一把手的“两手抓”意识,调动了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计划性和自主活动能力,对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在试行过程中,我们坚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和管理方法。为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成功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直属机关党委去年在书面征求各基层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又分别召开了机关党支部、事业单位党支部、基层党委等三个专题研讨会,对目标管理指标体系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今年全面推行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打下了基础。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责任制目标管理工作做好。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1. 实施目标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把目标管理作为落实党建责任制和检验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切实做到全面推动,分级负责;任务分解,责任到人;质量统一,讲求实效。
  2. 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的范围。今年参加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包括:各直属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局党支部、服务中心党委、中信所党委、研究中心党委、交流中心党委。各基层党委参照科技部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指标,在所属支部中开展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工作。
  3. 考核的基本内容。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涵盖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书记总体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群工与统战工作等。分值设计为基本分和附加分两大项,共计120分;其中基本分100分,分为五个方面共33个小项;附加分20分,主要奖励基层党组织在日常工作中做出突出成效或创造性开展活动的情况。
  4. 考核的基本程序。参加考核的单位根据目标管理的指标对全年工作进行逐项逐条的对照检查,认真填写《科技部直属党支部(党委)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评分表》并附相应材料;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考核述职会上,总结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工作情况,支部(党委)委员在个人述职时对本人在目标管理中所承担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经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参加考核单位提交的自测评分情况进行复核后,召开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会进行总结,并对各基层党组织推行目标管理情况予以通报。责任制实施情况纳入单位党政一把手年度考核的内容。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1. 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直属机关党委今年的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制定的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本单位责任制目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2. 坚持以人为本,从本单位党员队伍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把落实目标管理工作与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切实提高党组织活动质量。
  3. 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地完成好目标管理自测评分工作,于12月15日前将自测评分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直属机关党委。

  附件:科技部直属党支部(党委)党建责任制目标管理评分表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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