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精神力量
日期: 2007年10月10日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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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为全体公民尊敬、钦佩和学习的全国道德模范集聚北京,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会见。我们向获得这一荣誉的全体道德模范表示崇高的敬意。

  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思想道德建设。2001年,中央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有力地推动了公民道德建设;2003年,中央确定每年9月20日为“公民道德宣传日”,使道德宣传日益深入人心。2006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全社会兴起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潮。这些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在各种会议和赴各地考察中强调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十分关心各行各业道德模范的成长和进步,号召社会各界认真学习道德模范的高尚情操和优良品质,不断向各级干部提出提高道德素质的要求。这一切,对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从革命战争年代、和平建设时期到新世纪新阶段,中华大地涌现出一批又一批道德楷模。这些高尚的人深深扎根在广大群众心中,用平凡的行动和伟大的精神,感动和带动人们见贤思齐,奋发向上。这次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由千百万群众直接投票、点击评选,受到广泛的认同和爱戴。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人民的优秀品质,集中表达了人民群众的道德追求,集中反映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这种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和支持的评选活动,对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进一步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一次有力的推动和引导。

  全国道德模范称号是一个崇高的荣誉,道德模范给予社会的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荣誉在身的道德模范们要在各自的岗位上戒骄戒躁,保持先进,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关心道德模范、爱护道德模范、宣传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模范的良好风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人民日报》2007年9月19日 第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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