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日期: 2004年05月28日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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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西部大开发的春风,拉开了宁夏科研院所体制改革的帷幕。同年6月30日,宁夏林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作为全国农业科研院所转制的试点单位,率先由科研型事业单位转制为股份制科技企业,打破了科研型事业单位吃皇粮的铁饭碗,成为宁夏乃至全国农业科研院所改制的弄潮儿!
    自治区党委、政府以“西部大开发,宁夏要争先”的发展战略眼光,抢抓机遇,全力推动宁夏科研院所转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迎难而上,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科研机构改革的阶段目标。
以点带面,全线展开
    宁夏林业研究所作为试点单位,于2000年6月完成了由原科研型事业单位向股份制企业的转制工作,科技创新能力与经济实力迅速增长,科研人员积极性空前高涨,科研开发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为改善宁夏林业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与技术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显著加强。1997年以来,企业共计承担各类研发项目72项,其中国家级25项,获得自治区进步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登记成果2项,申报国家专利6项。先后建成宁夏林果花卉快繁中心,宁夏林业生态建设技术研究中心及宁夏植物病毒检测中心。2002年,林木良种繁育产业化项目被国家计委授予“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林业研究所转制后,优新品种资源开发与种苗工厂化繁育、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产业化能力明显提高。全所上下齐声喝彩,同行刮目相看,新闻媒体争相报道,省、部、中央各级领导莅临考察,推动宁夏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新的高潮。
    目前,宁夏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全部完成。自治区属的41所科研机构中,15个开发类科研机构于2000年6月全部完成了工商登记,实现了企业化转制。在此基础上,宁夏林研所、药物研究所、机械研究院等8个转制科研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6个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基本到位;改革后形成的3个非营利机构保留人员编制488人,占原有比例的21.2%,其中流动编制120人,形成了一支精干的公益研究科技人才队伍。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全部人员的比例由改革前的50%上升为现在的85%以上,一个以科研人员为主体的有利于创新的人才结构体系初步形成。
领导重视,成效显著
    西部大开发以来,历届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科研院所的改革转制工作十分重视,形成了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分管领导深入落实的良好局面。对于改制中出现的难点、问题,主要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调研、考察,出点子、指路子。自治区党委、政府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在充分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改革的政策性文件,包括:《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操作措施,且在分流人才、股权激励、薪酬制度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和创新,为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4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不仅在政策上全力支持,还多次深入科研院所,为科技体制改革排忧解难。领导的重视,政策的支持,使宁夏科研院所改革过程平稳,院所变化明显。大多数科研机构
的观念变了,机制活了,单位富了,科研强了,人才来了,职工的个人收入增加了,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发展局面。
   改革大大激发了科研积极性,科技人员充分认识到,争取项目,加强科技能力建设,是科研机构提升实力的有效途径。2003年,自治区所属科研机构通过竞争,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科研项目经费2260万元,是2000年的3倍。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和技术咨询的横向科技收入达到1348万元,是2000年的2倍。
转制为股份制科技企业后,2001年,宁夏林科所不仅首次承担了国家部委项目8个、自治区各部门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14个,而且还与北京林业大学联合成立了自治区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为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龙头。
科研机构转制后将科研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形成了若干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规模和效益大幅度提高。2003年转制科研机构实现销售收入1.88亿元,是2000年的4倍;实现利润2256亿元,是2000年的4.5倍;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达1.55亿元,占总收入的82%;1999年收入过千万元的仅有1家;2003年收入过千万元的有4家。计算所、林研所、轻工院、机械院、药物所5家科研机构被认定为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
环境改善,吸引人才
    转制科研机构完成工商注册后,把内部结构调整、机制转变作为重要任务,由形式到内容切实推进企业化进程。到2003年底,大部分转企院所已实行了企业财务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加入了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实现了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有高有低。股份制改造后的科研机构,原有国有事业单位干部的身份变成员工、股东的身份,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员聘任制,一大批青年科技人员通过竞聘,走上了项目和课题主持人的岗位,竞争、协作、流动的机制初步形成。
    吸引人才,职工收入稳步增长。改革转制院所科研开发实力的增强,产业化的收益,运行机制的灵活,使科技人才环境得到改善,对人才的吸引力逐步增强。1999年至2003年,转制科研机构引进科技人员分别由9人增加到136人,流出人员由14人增加到47人。研究生培养数量大幅增加,在读研究生从1999年的24人,增加到2003年的31人,增加了29%。科技人才在流动中稳步增加,一批原来因编制、岗位或收入等原因无法引进的名牌大学毕业生已到转制院所落户。
    据初步统计,转制以来,职工收入比改制前翻了近一番。大多数科研机构中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年收入达到2-5万元的水平。(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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