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 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
日期: 2015年01月10日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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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更是建设海洋强国、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的重要一年。一年里,在科技部的宏观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建设海洋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基础、抓专项、促转化、上水平”等方面入手,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在促进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撑综合管理和公益服务等工作中取得较大成效。
    一、2014年海洋科技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组织召开全国科技兴海大会。2014年12月29日,国家海洋局联合科技部召开全国科技兴海大会(视频会)。国家海洋局刘赐贵局长、科技部张来武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传达国务院领导对本次大会和科技兴海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阶段总结《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实施成效,提出了今后深化科技兴海战略的思路和举措。大会的召开显著提升了海洋科技和产业领域影响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夯实了多部委科技兴海协调领导机制,为圆满完成《规划纲要》目标,促进科技兴海在“十三五”实现更大发展,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打下良好基础。
    (二)编制形成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战略研究报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搞好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上百位专家开展创新规划战略研究,对80个科研院所、高校、产业基地和200多家科技企业开展需求调研,已完成5个专题报告,基本形成规划战略研究总报告,对海洋科技创新脉络与走向有了较为清晰的总体判断,形成了竞争力分析、基本思路和初步打算,为下一步规划编制奠定良好基础。
    (三)稳步推进科技兴海工作。一是联合发改委认定广州、湛江、厦门、舟山、青岛、烟台、威海、天津8个城市为首批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二是批准青岛、广州、厦门三地建立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三是联合科技部开展科技兴海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全面梳理了科技兴海工作的实施情况。四是参加第十七届北京国际科技博览会并组织第二届海洋科技展、国际海洋科技合作会议等,推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继续实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一是会同财政部对山东、广东、福建、和浙江四省区域示范工作进行考核,各省深化了体制机制创新,有效带动地方和社会资金加大投入,863计划、科技支撑和海洋公益专项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明显提高。二是完成四个试点省(含计划单列市)2014年区域示范新增重点项目形式审查和评估工作。三是扩大天津、江苏两省市为区域示范试点,推动将海水淡化列入区域示范支持重点领域。
    (五)持续开展海水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作。海水方面,一是发布《2013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二是组织申报的“2万吨/日反渗透海水淡化成套装备”和“分离膜检测技术及标准研究”支撑项目即将获科技部批准立项。三是推进海水淡化工程运行监测及评估系统建设,增加古雷港10万吨/日海水淡化工程中试装置等三个试点。海洋能方面,一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建立责任专家制度,通过集中检查、不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推进项目执行。二是组织完成2010-2011年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6个项目验收,新立项2项。三是在哈尔滨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年会暨论坛,搭建了海洋能开发利用交流合作平台。
    (六)全面强化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一是组织开展2015年专项立项工作,获财政部批复项目29项。二是系统开展专项评估,编制完成评估报告,梳理形成各领域未来3-5年发展目标。三是组织开展2012年项目中期检查和2009年项目验收工作,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试点将业务检查交由三个分局组织。四是编制印发了2013年海洋公益专项年度报告。
    (七)着力推动海洋卫星立项和数字海洋建设。一是海洋系列卫星全面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二是完成海洋一号C/D卫星和海洋二号B卫星3颗业务卫星立项论证。三是新一代海洋水色卫星和海洋盐度卫星科研卫星已纳入“十三五”航天发展规划编制框架。四是“数字海洋”网节点拓展至中科院海洋所、南海所、中国海洋大学等5家单位,现共有35个节点,有效促进了部门间海洋基础数据共享。
    (八)扎实推进海洋调查工作。一是编制完成《关于加强海洋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期联合有关部门发布。二是全面开展国家海洋调查船队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近20艘调查船“船载北斗导航动态监测与服务系统”的安装,有效提升船队协调服务能力。三是大力推动新建海洋综合科考船建造工作,完成科考船初步审计评审并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
    (九)积极落实海洋标准计量和质量监督职能工作。一是加快海洋标准制修订工作,清理174项海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190项海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正在审批30项海洋行业标准。二是启动修订《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海洋计量管理规定》,研究起草海洋标准计量质量监督“十三五”规划框架。三是组织开展海洋行业实验室能力验证,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和质量水平。四是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
    (十)探索完善海洋科技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制约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海洋科技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实验室的管理和评估作为试点,总结梳理成功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和《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细则(试行)》(草拟稿)。
    二、2015年工作设想
    分析梳理过去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结合当前海洋工作面临的形势与需求,我们对2015年和“十三五”海洋科技工作思路做了初步考虑,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科技兴海大会精神,围绕“规划统筹、调查先行、研究创新、技术突破、工程示范及标准保障”24个字开展工作,全面加强法律条例和配套制度的制定实施,坚持“创新”和“应用”两手抓,坚持“工程带动”和“整体跨越”相结合,申请设立国家重点专项,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向创新引领型转变。2015年拟开展的主要工作设想如下:
    (一)编制出台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和系列专项规划。海洋科技发展必须统筹考虑、全局谋篇、梯次推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搞好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海洋强国战略实施的宏观性、全局性及前瞻性总体任务部署,制定“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形成战略路线图;在此基础上,面向海洋事业、经济发展以及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编制国家“十三五”海洋科技规划;面向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编制科技兴海规划。力争三项规划做到有机统一、各有侧重,形成顶层设计与分类实施的规划体系,系统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发展。2015年,我们将组织专家开展《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战略研究总报告的高层咨询和修改完善,按节点向有关部门报送。加强顶层设计,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规划编制的组织机制。同时,在科技部相关业务司局的指导下,启动“十三五”海洋科技规划编制和科技兴海规划(2016-2025年)的战略研究工作。
    (二)积极争取设立重点科技专项。坚持以用促研、以研带用,注重成果转化与关键技术突破,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导向,积极推动服务我海洋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科技兴海专项”立项工作。我们考虑以原有海洋公益专项技术体系、海洋863和科技支撑等为基础,按链条式设计,针对海洋强国建设的重大需求,开展重大公益技术和产业技术创新研究,形成一个全面支撑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科技兴海工程,系统提升海洋行业公益服务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三)努力推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一是继续高举科技兴海的旗帜,联合发改委高技术司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指导和推动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的建设运行;推进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和认定审批工作,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打造更多平台和更好环境。二是继续强化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加强对沿海省市的指导;加强区域示范的成效宣传,突出示范带动效应;加强国家与试点省市间的沟通与经验交流。三是加强海洋公益性科研专项的管理和成果应用服务,跟踪做好2015年项目资金批复、任务书编制上报和项目启动工作。四是做好《海水利用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并发布《2014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开展海水淡化纳入水资源配额体系研究工作,编制海水利用产业技术指导目录。五是联合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海洋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战略及海岛微电网海洋能利用专题研究;推进海洋能装备研制、示范工程建设和海洋能海上试验场建设。六是开展局属重点实验室的摸底调研和征求意见,争取尽快出台适应海洋事业发展的管理办法和评估细则。
    (四)扎实开展重大海洋科技专项工作。紧紧围绕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规划和“十三五”航天发展规划,同步推进业务海洋卫星和科研卫星立项,大力促成海洋卫星与地面系统“天地协调发展”,并加强海洋卫星应用。完善数字海洋综合信息平台顶层设计,推动常态化海洋调查实施,促进海洋环境数据持续获取;进一步推动海洋系统内部以及涉海部门海洋资料共享共用,努力促进数据使用与共享服务机制建设。
    (五)全面深化海洋调查工作。一是按照四中全会确定的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大力推进海洋调查战略研究和立法进程,编制《海洋调查战略规划》,为规范海洋调查奠定法律基础。二是扎实做好国家海洋调查船队业务运行管理工作,探索船队发展模式和建立部门间长效协调机制,不断提升船队服务效能。三是加快推进科考船建造工作,完成相关调查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按预定进度调整建造安排。
    (六)认真做好海洋标准计量工作。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修订《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海洋计量管理规定》,起草《海洋工作质量管理监督办法》和《海洋仪器设备新产品鉴定定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二是加强规划建设,制定《全国海洋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海洋计量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三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研究成立海洋标准物质分技术委员会和海洋标准样品分技术委员会;四是加强400多项海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审查,大力推进标准立项和海洋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五是推进设立深海装备计量校准、检测装置研制重大科技专项,解决海洋计量技术落后的问题;六是加强海洋行业实验室计量认证监督检查,提高实验室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实验室运行管理;七是加强海洋监测、观测和预报等公益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提升海洋经济和事业发展质量。
    我司将在科技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科技兴海大会精神,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通力合作下,狠抓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扎实地推进各项职能工作,在新的一年努力做出新成绩,为建设海洋强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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