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0年科技工作要点
日期: 2010年01月08日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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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委、市政府“环湾保护、拥湾发展”与“打造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战略部署,围绕“转方式,调结构”这一中心任务,大力实施“四个十”科技创新工程,突出抓好“六个一批”和“四项重点工作”,通过整合优化创新资源,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切实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着力推进国家级工程类研究机构建设,建立工业技术研究院,筹建高新区国际科技合作园,完善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科技发展战略和产业技术路线图研究,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低碳经济。抓好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基地建设、关键技术攻关突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培养重点工作任务。
    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49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6.8%;全年专利申请量突破9000件,万人专利授权量超过37件。
    一、选择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重点企业为依托,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领域重点发展大型风电装备、太阳能光伏发电装备和海洋新能源技术;新材料领域重点开发动力型锂电池和蓄能式锂电池、微波功率器件和激光器件;生物医药领域重点发展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各种疫苗及纤维素酶等医药与生物制品;节能环保领域重点发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环保安全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二、实施一批重大自主创新工程。重点在数字化家电、数字化轮胎、轨道交通等领域组建2-3个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激光显示、太阳能电池、新型纺织机械等领域组建5-6个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电子信息、新能源、数字化轮胎等领域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全力推进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建设一批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基地。加快建设数字化橡胶轮胎专用装备、新型纺织机械、软件与集成电路、高速列车、数字家电等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基地,推进LED照明及显示、海尔3G网络家庭中心、海信液晶模组等高新技术项目攻关,开发配套技术,引进配套企业,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
    四、规划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深入推进与中科院战略合作,加快中科院青岛光电院、资源化学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深化国际科技合作,积极推进与乌克兰国家科学院共建水下焊接重点实验室,筹建高新区国际科技合作园。组建青岛工业技术研究院,加强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和建设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五、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重点加强领军人才引进和研发团队建设,加快软件园、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新载体建设,以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为载体,引进培育一批创新人才团队和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重点在光电信息、生物制药和新材料等领域,引进光谱成像、新型纳米制剂、基因药物等5个研发团队。
    六、培育一批具有潜力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建立健全推进中小企业创新配套政策和措施,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服务工作,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继续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活动,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引导各种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进一步加强10个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扩展服务功能、改进营运模式、突出项目孵化。遴选100家中小企业进行培育支持,协助3-5家企业实现上市。
    七、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完成青岛海洋国家实验室一期1.39万㎡主体楼基建和海洋高性能科学计算与系统仿真平台建设;加强海洋生物、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能源等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打造“一个中心、三个基地”,建设深海工程与防腐技术工程技术中心,建立海洋新能源开发示范基地、海洋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和海洋生物良种培育和优质种苗繁育基地。
    八、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修订《青岛市专利保护规定》立法调研工作,出台《青岛市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办法》。抓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设,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设立企业专利工作站。推进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转化,申报国家专利产业化基地,建立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探索建立专利技术质押贷款政策,引导支持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转化。
    九、完成“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围绕结构调整需求,甄选8-10个新兴产业领域开展路线图研究,明确产业技术的优先顺序、发展路径和攻关方向,为实施产业布局、资源配置、技术创新提供决策依据。设立10项专题规划,10月底前,完成创新体系建设、蓝色经济区、战略新兴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低碳经济、民生科技等发展规划。
    十、完善科技政策和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完成《青岛市科技进步条例》立法调研,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配套政策,出台科技计划管理、各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围绕“四个十”科技创新工程和实施“六个一批”等重点工作,探索科技计划项目贷款贴息、拨改投等多种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加强科技诚信工作,推进第三方监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动态监管和审计验收,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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