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09年科技工作要点
日期: 2009年02月11日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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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全省科技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施科教兴省战略落实到操作层面、政策层面、企业层面。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创新科技体制机制,着力优化科技发展环境,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提速工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进一步完善省科技发展计划体系,在2008年已经形成的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引导计划、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的基础上,形成完整的科技计划链,科学配置科技创新各个环节的科技资源,强化对立项、评审、验收、监管、评价等环节的制度建设,提高科技计划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应用基础研究,争取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制定《吉林省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意见》,为形成学科有优势、领域有特色、竞争有团队、智能结构合理的产业技术创新格局提供原始性创新储备和人才储备。
  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强化跟踪指导,提高建设质量。
  继续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按照突出创新、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与投入模式,继续实施汽车关键技术、新型光电子器件及应用技术、高性能特种高分子材料、主要农作物优良品种选育及综合配套技术、玉米生物化工产品及关键技术、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特色优势创新药创制等七个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实施10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争取用三年时间,取得原始创新的新突破。
  认真落实省政府与科技部会商议题,丰富合作内容,加强省级创新目标与国家创新目标的结合,更多地争取国家科技创新资源为我省服务。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继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提速工程,创新方法,强化措施,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组织实施好混合动力汽车、车载前装导航信息系统、重组人胰岛素及制剂、碳纤维、生物基化工醇、LED大屏幕显示器、新型锂离子电池材料磷酸亚铁锂及其动力电池、350Km/H高速动车组、人参系列产品、玉米水稻收割机等10个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时,培育一批重点项目。
  加强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吉林省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和《吉林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制定《吉林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意见》,抓好政策的落实。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强化对长春、吉林两个国家级高新区、各类科技产业园、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指导,搞好光电子产业孵化器等省级孵化基地建设。
  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继续实施和扩展与一汽、长客、吉化、大成等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联合行动,实施重点联系制度,从科技及产业政策、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战略、科技商务信息宣传、融资和企业研发管理等方面进行辅导与促进,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用三年时间,培育100户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使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由目前130家增长到500家左右。
  积极培养创新型人才。立足我省优势资源和优势产业,依托重大科研和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用好青年科研专项资金,加大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有独立思考、独创精神的“小人物”及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形成培养选拔高层次专家的制度体系,使大批优秀拔尖人才得以脱颖而出。用三年时间,培养100名创新型中青年科技带头人。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支柱优势产业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科技资源,探索建立重点领域公共研发平台,选择中药、农业产业进行试点。加强技术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整合科技信息网、技术标准、专利等各类科技资源,完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建立开放共享机制,面向全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发挥东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网等信息资源平台的作用,推进省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方式。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源头,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形成动力机制。
  探索建立科技创业投资机制,争取设立省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制定相关政策意见。
  促进医药产业科技创新与发展,争取在人参、鹿茸等特产开发上取得突破。
  三、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重视科学普及
  通过各种媒体和形式,宣传科学发展观,宣传科技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自主创新的成果和典型,普及和推广节水、节能、节材、节地、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意识,提高公众科学素养。组织实施好软科学专项计划。继续办好2009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抓好科技下乡、科技讲座、科技咨询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科技人员学术交流、青少年发明创造等适宜不同人群的创新实践活动。继续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
  进一步激发市(州)、县(市、区)创新发展的活力。通过组织实施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富民强县项目、地方科技引导项目,以及开展重大科技创新转化工程活动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四、进一步拓展科技合作与交流
  落实《科技部、吉林省人民政府部省会商工作制度议定书》的各项内容。按照“统一部署、省部联动、突出特色”的原则,充分结合我省的区位、资源和科技优势,以及利用承担国家项目所取得的良好信誉,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国家创新资源更多地向我省集聚。
  继续组织参加东北亚博览会、北京科博会、深圳高交会等大型科贸展会,开展项目发布、难题对接、科技专题沙龙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创造省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与省外知名企业更多合作的机会。
  加强与中科院、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大院名校的全面合作。鼓励各地继续以企业主体,以引进团队式、高层次人才和核心技术为关键,积极引进国内外大院名校和大企业、大集团,共建研发机构等各种形式的科技创新载体。
  积极开展以俄罗斯、乌克兰、欧美、日韩为重点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建立我省与港、澳、台的科技合作机制,加强沟通与交流。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的学习,继续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科技工作。
  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落实各项规章、规定,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行为。
  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重工作效率,注重工作落实,建立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重点任务督查机制。
  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厅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充分酝酿,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党组会讨论决定,决定事项按分工抓好落实,做到决策科学、正确,执行有力,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权威。
  加强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干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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