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科学发展的永恒主题---浙江省技术创新工作五年实践回顾和总结(上)
日期: 2004年11月10日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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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多来,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技术创新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浙江实际,领会新精神、创新新办法、推动新发展。统一思想、整体集成、勤奋工作、共同推进,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一些基本情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府专项基金。五年的技术创新工作实践和我省的一些基本情况表明,创新基金得到了全社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肯定。
    (一)社会需求强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数、获资助金额等五年保持在高水平。自1999年国家创新基金工作开展以来,截止2003年底,我省共向国家组织申报创新基金项目1204项(不包括宁波市,下同),其中357个项目被批准为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率29.65%,获资助金额达2.6135亿元(其中贷款贴息13850万元,无偿拨款12285万元)。获资助金额占全国五年总资助金额的7.92%。获资助金额、立项率(按申报项目700项以上的全国主要监理单位统计)和立项数分别居全国第3位、第2位和第3位。2002年立项数达31.6%,为近四年之最,2003年项目申报数创历史新高。预计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引导约45亿元的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投入,项目完成后,预期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120亿元,税收19亿元,利润18亿元,创(节)汇3亿美元,还可提供上万人的就业机会;与立项前相比,这些项目总的工业增加值将增加13倍,销售收入将增加12倍,净利润将增加14倍,上交税金将增加18倍,创汇将增加15倍,新增就业人员将增加1.3倍。
    (二)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完成的项目基本达到了目标要求。我省在实施中的187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进展情况总体良好,与上年相比,项目实施情况略有好转。在这187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中,有130项目正在按计划执行、7个项目实施进度已超前合同计划进度,占本次监理项目总数的73.3%,比上年年末监理结果提高了4个百分点。我省完成并通过验收132个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合格率达97.7%。这132个项目总投资23.3个多亿,其中国家创新基金资助10034万元,省科技厅资助2827万元,市县配套资助2231.5万元。这些完成的项目,已实现新增就业8400人,产品销售收入51.8个亿,创汇1.5亿美元,累计交税6.3亿元,累计净利润8.5亿多个,相应的132家企业的资产规模总和达114.5亿元;与合同指标相比,已验收项目总的工业增加值完成合同指标的119.1%,产品销售完成合同指标的93.9%,净利润完成合同指标的99.7%,交税总额完成合同指标的87.2%,新增就业人员完成合同的119.1%,创汇完成合同指标的96.0%,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工作的基本做法
    如何有效地开展好国家基金和省创新资金的工作,对我们来说这是一项全新的内容。通过五年多来的不断实践,我省逐渐摸索出了“六个一手”的基本做法。
    1、一手抓申报,一手抓培育。五年多来,我们以国家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为宗旨,根据国家创新基金的资助重点,认真在全省组织了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在组织项目申报的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了工作上的有机集成,如注重与国家攻关计划、国家“863”计划和省级科研计划等的接轨,主动从中组织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重视与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工作上的紧密衔接,主动从中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项目,组织申报为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除了通过集成的手段组织好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之外,我们另一手还紧紧抓住了国家创新基金后备项目的积极培育工作。五年来,我省共安排了417个省级创新资金项目,同时又通过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使300多个项目获得了省科技经费的支持。上述这些项目,实际上都为我省今后持续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打下了基础。
    2、一手抓队伍,一手抓制度。通过五年多国家创新基金工作的实施,我省现已基本形成了三支队伍。即一支以全省科技管理部门为主的创新基金管理队伍,一支熟悉创新基金业务、热心创新基金工作的专家队伍,一支具有较高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水平的中介机构队伍。五年多来,我们还不断地完善国家创新基金在我省的有关工作程序。特别是随着我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在开展国家与省创新基(资)金工作方面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基本工作程序上省科技管理部门创新基金的工作重点从直接组织申报转移到了强化监督的职能上,改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从2002年开始,我们改变了前三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由省科技厅统一向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荐,统一承诺配套的基本做法,改为可以由各市直接向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荐,但省里对国家立项的项目支持强度不减,管理力度不松的基本做法。这一改变极大地增强了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责任性,有效地提高了创新基金申报工作效率,从而也增强了企业对创新基金申报的积极性。在规范中介机构的运作方面,我们除了每年对中介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外,还在制度上对中介机构进行必要的约束,要求中介机构的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编制收费标准必须报省科技厅备案并严格自律,对运作规范的中介机构由科技厅在全省进行网上推荐,对自律不够的中介机构,及时采取措施,帮助改进。
    3、一手抓监理,一手抓验收。监理和验收是做好整个国家创新基金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其中,特别是监理工作,更是保证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是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开展国家创新基金工作以来,我们一直把监理和验收作为实施国家创新基金工作中重要的二个环节。每年都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监理信息以及监理半年报和年报,为此,也多次受到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有关领导的表扬。另外,在管理手段上我们也不短推陈出新,比如组织省内11个市之间开展交叉实地监理,对个别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组织专家实地考察等等,些做法,不仅提高了项目监理工作的质量,也加深了对项目实施情况的了解,加强了地区间相互学习和交流,提高了我省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成效。(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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