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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就《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日期: 2014年08月11日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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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和经济结合,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财政部、科技部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财教〔2013〕433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3年11月27日起实施。近日,财政部、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就《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我国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有力保障了国家科技发展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而如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促进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已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突出强调了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文件中,提出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201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8号),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的机制,推进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按照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先行投入开展研发项目”、“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制度”等具体要求。2014年3月,在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市场导向类项目应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对于政府引导企业开展的科研项目,主要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应主要采用“后补助”及间接投入等方式给予支持,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资金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以及企业主动项目组织实施的机制。
    财政部、科技部在科技部归口管理的科技计划和专项中引入后补助机制,是两部门落实中央文件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一项重要政策。
    《规定》在总结我国后补助已有实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科技活动提出了三种后补助资助方式,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和共享服务后补助,对创新财政经费支持方式、推动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投入和科技创新的主体具有重要意义。后补助方式实行“先实施,后拨款”的资助机制,使经费投入与科研产出相挂钩,形成了一个从重过程转变为重结果、以结果为导向的科研管理模式,也有利于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和科技资源的配置效果。

    问:后补助是否单独设置专项?
    后补助管理方式将在科技部归口管理且符合实施条件的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项目中推进实施,纳入目前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统一管理,不单独设置专项。换句话说,对于符合后补助实施条件的项目,结合项目特点,纳入相关科技计划或专项中予以支持。

    问:后补助和现有科技计划及专项的关系是什么?今后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是否都采用后补助方式?
    后补助是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活动的一种方式,是对现有前补助经费资助方式的补充。同一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内的不同项目可结合项目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费资助方式,而不是对某一计划或专项所有项目都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此外,后补助管理不是独立于现有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管理程序的,是在现有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管理程序框架下进行的,确保了管理程序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问:《规定》中三种支持方式的支持范围是什么?
    后补助不同方式其适用范围也不相同,应根据不同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中各类科技活动任务目标、组织实施的特点,选择确定后补助方式。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主要面向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中以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任务,具有量化考核指标的研究开发类项目,现有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中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应当实施后补助。
    奖励性后补助的目的在于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将取得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关键性技术成果,尽快应用于实际。给予经费奖励的必要条件是单位将其技术成果实际应用于解决相关问题,否则补助经费予以收回。为避免财政资金的重复支持,对于已经或正在接受中央或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技术成果不再重复予以资助。
    共享服务后补助主要是支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面向社会开展公共服务。对不参加绩效考核或连续两次绩效考核较差的平台,不再纳入共享服务后补助范围。
    三种资助模式协同配合,用不同方式、路径实践了“先有结果后有财政投入”的补助机制,单位通过验收、审查或绩效考核后,方能得到补助,有效避免科研经费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问:是否企业申报的项目都要采用后补助方式?
    根据企业申报项目本身特点和相关科技计划及专项的管理要求,对不同的科研项目将采取不同的经费资助方式。对于市场导向类的科研项目,将更多地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通过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对于基础、前沿类和公益性科研项目以及事关国家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则仍采用现有前补助支持方式。此外,对于实施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的企业来说,因企业需先行投入资金进行研发,且自行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故这一资助方式主要面向有科研需求并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并非所有企业均具备实施条件。
    因此,并不是以企业为主申报的所有项目都会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政府将在发布相关科技计划或专项的项目指南或在发布公告时,明确实施后补助管理的项目,由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拟申报的项目特点自愿申请。

    问:《规定》对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的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是后补助最典型的资助方式,与目前国家科技计划前补助项目的管理程序相比,在项目征集、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经费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都有所变化:
    一是在项目形成阶段,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科技部发布的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项目指南,结合自身研发需要提出申请,将单位需求与国家目标相结合,充分发挥单位在科技项目决策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同时扩宽了科技项目需求征集渠道,有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机制。
    二是在项目组织阶段,赋予了项目承担单位充分的自主权。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不设置课题,单位可根据项目任务目标,自主对项目任务进行分解并确定合作单位,且由单位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自行组织科研团队开展研发工作。
    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简化过程管理,项目承担单位享有充分自主权,减轻单位应对各种检查的负担,使科研人员有更多精力专注于研发工作。
    四是在资金管理方面,考虑到项目实际发生的支出为项目承担单位的自有资金投入,单位要为完成项目目标承担相应风险,后补助资金 “面向结果”进行补助,因此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通过技术验收后,按照原备案的预算给予后补助资助。后补助项目不再组织资金过程管理和财务验收,有利于激发承担单位创新的积极性,也有利于鼓励单位在实际投入时厉行节约,以更少的投入获得更优的成果。
    五是在项目验收环节,突出结果导向,项目通过验收才能获得补助经费。因项目成果主要面向工程化、产业化,《规定》突出强调了对相关技术指标、性能的定量化考核,并引入用户评价、第三方检测等方法,力求用客观数据验证结果,更加注重实效检验,以保证验收结论的权威性和说服力。

    问: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在预算申报及预算评估方面与目前的前补助项目有什么区别?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的申报单位可根据科技活动的实际需求编制项目预算,应真实反应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不再区分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申请预算时,单位除提供项目总体目标、考核指标、验收方式方法、项目预算等内容外,还需附近三年经审计或主管部门批复的财务报表,以便对单位支撑条件、资金实力进行判断。
    预算评估也是对项目整体预算进行评估,科技部、财政部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对项目预算进行评估评审,评估结果与项目申请单位达成一致后报财政部备案。项目批复立项后,结合项目的特点以及实施情况,对于研发工作任务量大、预计经费投入多、研发风险程度高的项目,可考虑先行拨付少量的项目启动经费,以减轻单位的资金压力,更好调动单位技术研发和创新的积极性。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投入比立项时确认的预算超支或有结余,拟补助金额也不再进行调整,项目通过验收后按原备案的预算建议数进行资金拨付。

    问: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在验收环节有何管理特点?
    项目验收是实施后补助的关键环节,项目是否完成任务书中约定的考核指标,是判断项目能否通过验收的唯一标准。为确保验收结论的客观、公正,《规定》强调应采取用户评价、第三方检测、专家判定等验收方式和方法,且在签订项目任务书时要详细载明具体细化的考核指标和可操作的验收方式方法。项目成果有明确用户的,验收应当包括用户评价,由科技部和项目承担单位共同选择用户;需进行第三方检测的,由科技部和项目承担单位协商确定第三方机构;需专家判定的,由科技部组织专家根据任务书明确的方法和指标,出具评价报告。

    问:《规定》对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中项目由多家单位承担时有哪些要求?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强调需要在事前进行立项,参照现有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的项目立项程序,一般采用公开、竞争、择优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同一项目原则上只委托一家单位承担,当出现多家单位竞争,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各不相同、难以判断优劣时,为鼓励单位积极开展研发,可同时委托多家单位承担,但为此做出规定,包括:(1)为了保证竞争的有效性,防止过度竞争造成资源浪费,要求委托的承担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2)为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应与各单位协商形成统一的项目预算;(3)在项目任务书中约定统一的项目实施周期,一律不得延期;(4)项目执行期结束后,统一组织项目验收,并选择最优成果单位进行资助。

    问:奖励性后补助支持方式的设计思路是什么?
    奖励性后补助征集的技术成果面向解决国家急需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目的性强,通过奖励性后补助,能够切实提高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解决突发性、应急性重大问题的能力。奖励性后补助对单位原创技术成果进行补助,能够引导和鼓励各类创新主体自主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问:《规定》中奖励性后补助支持方式的设置上是否与科技成果奖励经费重复?
    奖励性后补助主要为解决国家急需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等发挥关键作用的相关原创成果,如发生H7N9禽流感疫情时,为控制病毒传播,开展的病毒检测试剂和药品征集工作等。科技成果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两者在支持方向、面向的对象上均有所不同。获得奖励性后补助的成果,如在后期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广等方面较为成功,也可继续申请科技成果奖励经费。

    问:奖励性后补助的奖励额度如何确定?
    奖励性后补助额度的设定,主要考虑到申请奖励性后补助的技术成果能够解决的问题类型不同,成果贡献也不相同,难以确定统一的奖励额度,因此《规定》提出,由科技部商财政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奖励额度。

    问:《规定》中对共享服务后补助方式的设置有哪些考虑?
    设立共享服务后补助,主要支持为推进科技创新做出贡献的各类服务平台,如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平台提高服务绩效,支撑创新主体实现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发展。今后一个时期的平台发展工作重点在于整合资源,扩大开放,提高服务能力,因此《规定》提出要对平台建设实行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平台取得服务绩效后,可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经考核符合支持条件的,给予相应补助。

    问:共享服务后补助方式主要从哪几方面内容进行绩效考核?
    结合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管理特点和运行模式,共享服务后补助绩效考核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一是服务情况。包括资源服务数量和质量、服务对象数量及范围、资源深度挖掘与集成、提供科技支撑取得的效果、平台服务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二是运行管理情况。包括组织机构运行、平台管理制度落实以及运行机制保障等;三是资源整合情况。包括资源增量与质量、资源维护与更新等,以充分反映平台的服务绩效情况。

    问:《规定》中对后补助经费的使用有哪些要求?
    后补助的根本目的在于鼓励单位以国家目标为导向,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或面向社会开展科技服务,共享科技资源。因此,《规定》对于后补助经费的使用,赋予单位更大的自主权,除共享服务后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运行服务外,其他两种方式补助经费可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

    问:《规定》中对后补助的监督检查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规定》在加强后补助监督检查方面,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与信用管理制度挂钩,对项目单位、专家、中介机构、第三方机构和用户等参与各方进行信用记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公开后补助经费支持单位、补助情况、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等信息,接受监督,形成内外部监管合力,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问:科技部 财政部两部门下一步开展哪些工作落实《规定》?
    目前后补助三种支持方式中共享服务后补助在2011年已经开始试点实施,下一步科技部、财政部一方面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后补助方式的试点和落实工作,另一方面将尽快启动全国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科研单位和广大科研人员尽快熟悉政策、理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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