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科研经费自主权下放“最后一公里”
日期: 2017年02月16日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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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人员集中反映的问题目前在政策层面已经得到解决,如何落实是重点”,今天上午,在科技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司长张晓原介绍到,在国家对科研资金管理充分放权的基础上,科研单位还需走好“最后一公里”,及时做好实施细则的制定。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司长张晓原(光明网记者宋雅娟摄)

  张晓原介绍说,针对一些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反映的项目资金“管的过严、过细”等问题,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两项改革措施之后,201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出了一系列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励”的政策措施。

  “概括一下,就是七个自主权的下放”,张晓原表示,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组合发力,下放了包括自主调剂项目预算,自主确立劳务费比例,自主安排人员绩效奖励,自主支配项目的结转结余资金,自主管理差旅费、会议费标准,自主使用横向资金,自主转化科研成果在内的七项权利。

  张晓原表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放、管、服”已初见成效。科研人员普遍反映“新政”直面问题、直击痛点,繁文缛节少了、激励力度大了,改革的“成就感、获得感”强了。

  尽管国家政策对科研资金管理给予了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充分的自主权,但各项权利在落实时效果不一。张晓原表示,从此前财政部、科技部对多部委所属的49所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督查来看,自主调剂项目预算落实的最好,落实最差的是劳务费比例和绩效奖励安排。

  “政策明确了科研单位等的自主权,但在落实的过程中,部分单位因为决策流程复杂,单位、项目组和科研人员之间利益关系等问题,对自主权落实不到位,仍寄希望于国家统一管、出细则”,张晓原表示,部分单位不敢啃“硬骨头”,未按照规定对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等作出细化规定,政策激励效果未能充分发挥。

  据了解,未来科技部将继续落实持续督查机制,跟踪已出台的科研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对放了权却没落实的单位会通过降低其间接费用比重等措施敦促落实”,张晓原表示,对发现的科研资金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采取零容忍,避免“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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