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61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306-18-2018-510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7日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发文字号: 国科建议火〔2018〕9号 有 效 性: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61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众创空间健康发展相关政策及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汇总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加强对众创空间的服务”的建议
    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众创空间的服务,是有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科技部等部门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不断优化政策体系,为众创空间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一是加强对众创空间的规范引导。2015年出台《众创空间工作指引》,2017年制定“众创空间服务规范和标准”,出台《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暂行管理办法》,明确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条件标准,不断引导众创空间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大对众创空间的财税支持力度。积极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要求,将众创空间纳入孵化器管理体系,让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享受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鼓励各地对众创空间给予财政补助。三是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75%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库和信息服务平台,并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备案工作,目前入库企业数量已突破10万家,为下一步落实政策提供重要保障。四是完善众创空间统计系统。每年对全国众创空间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数据统计,发布“中国创业孵化发展年度报告”,截至2017年底,全国众创空间已达5739家,提供105万个开放式创业工位,每年服务41万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
    二、关于“完善评价辅导体系,构建良好的众创生态”的建议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迫切需要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相关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众创集聚区建设。在一些创新资源丰富、创业氛围浓厚的区域指导建设众创集聚区,形成区域创新创业的高地,目前中关村创业大街、杭州梦想小镇、苏州金鸡湖创业长廊、成都菁蓉创业广场、西安创业咖啡街区等一批众创集聚区,形成较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成为全国创业者的圣地和全国创业文化风向标。二是积极推动创业导师工作。持续多年推动中国火炬创业导师备案工作,共备案导师1300多名,开展“创业导师行”系列活动,推动创业导师与创业者交流对接、经验分享、投资路演等,帮助创业企业健康成长。三是构建面向创业者的众扶平台。持续开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已成功举办6届大赛,覆盖全国各省区市,大赛参赛团队数量由最初6000家增加到2017年2.8万家,参赛项目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帮助一大批创业企业进行辅导、融资和行业对接。搭建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集聚超过1万名专业投资人、4100家投资机构,截止2017年底帮助3000家创业企业获得融资。
    三、关于“加快推进众创空间盈利模式市场化”的建议
    引导众创空间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众创空间向市场化方向发展。科技部等部门在这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一是加强评价考核引导。通过制定“众创空间工作指引”、“众创空间服务规范和标准”等,鼓励众创空间探索“投资+孵化”、服务换股权等运营模式探索,目前全国5739家众创空间自身收入152.93亿元,其中服务和投资收入78.46亿元,占比超过众创空间总收入的一半以上。二是加强创业培训和辅导。每年举办孵化器主任培训班,吸引大量众创空间运营管理人员参与,面向全国开展从业人员培训,2017年共培训5301人,提升了众创空间自身运营能力,主动对接市场资源。三是引导众创空间向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启迪之星在全国设立了100余个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优客工场在全球6个国家35座城市设立了120个共享办公空间,一批发展较好的众创空间已经开始连锁化经营,形成网络效应,促进创新要素的流动。
    四、关于“引导众创空间差异化专业化发展”的建议
    促进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引导众创空间向差异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近年来,科技部等部门积极推动众创空间的专业化发展。一是加强众创空间品牌建设。加强宣传寻找“品牌众创空间”,引导众创空间走差异化发展,围绕自身优势资源开展业务。开展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对于模式新颖、服务专业、效果显著、运营良好的众创空间给予备案管理,目前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达1976家,形成较好示范效应。二是引导高校院所等设立专业化众创空间。出台《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指引》,鼓励高等学校、大院大所、大企业设立专业化众创空间,目前已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设立50个专业化众创空间。三是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出台《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促进企业共享科技创新资源。建立一批开放式创新平台,开始面向企业和社会开放高端创新资源,降低科技创业企业研发成本。
    五、关于“促进众创空间建设与产业协同发展”的建议
    发挥众创空间在促进产业协同发展中的作用,加强与地方产业发展相结合,对于促进众创空间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科技部等部门在这方面开展了许多工作。一是建设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加强众创空间与孵化器、产业园的有机衔接,围绕新兴产业布局建设了41家科技创业孵化链条,目前入驻的团队及企业数量已达1.6万家,实现“众创-孵化-加速”机制衔接,带动细分产业发展。二是推动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出台《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在全国布局建设120家双创示范基地,为众创空间的发展壮大提供了高质高效的载体服务平台。三是引导中央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创新创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支持中央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和发展需要,建立一批特色鲜明、创客聚集、资源开放、机制灵活、成效显著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众创平台,截至2017年底,中央企业牵头搭建的各类“双创”平台970个。四是开展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出台了《制造业“双创”平台培育三年行动计划》,遴选了297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支持制造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提升制造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五是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先后确定了36个城市纳入示范,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城市众创空间合理发展,目前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430多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800多亿元。
    党的十九大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明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宏大目标,确立了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命题。当前,科技部正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大力推动科技型创业。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着力加强以下重点工作举措。
    一是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形成支持科技中小企业成长的大数据服务能力,实施定向减税和精准减税。完善技术交易、技术入股、股权奖励所得税优惠,推动技术和人才向科技型企业的流动。落实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150%提高至175%,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业服务平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主体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简化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审批流程,降低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成本。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广实施创新劵等政策,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开放共享。
    二是加强协同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探索开展众创集聚区试点示范,在全国创新创业资源较为丰富地区,再提升打造若干双创示范高地,在一定范围内高效组合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创业要素,促进双创资源有效集聚和配置。构建良好城市创新生态系统,以国家高新区、创新型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等为重点,推动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工作方式创新,着力提升城市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质量,吸纳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大企业、顶尖科研机构、创投机构落地,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形成一批“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
    三是提升孵化载体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缩短优秀企业成长期,加速从创意到产品实现,吸纳科技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成长进行“全面赋能”和“全程加速”,加快培育高成长科技型创业企业。建立创业导师备案制度,打造专业化的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鼓励创业导师与被辅导企业深度合作。加快创业孵化队伍职业化建设。推动建立全国性孵化器行业协会,继续健全完善区域性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培训、监测研究、标准制定、交流协作等核心作用。推动专业化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聚焦特定产业领域孵化科技企业。加大众创空间标准服务规范推广,开展专业特色的创业服务,形成一批“主题式、精品化、专业化”众创空间,为创业企业提供低门槛、特色化、多渠道的创业服务。
    四是推动创业孵化和金融深度融合。鼓励创业孵化载体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服务初创企业,加速企业成长。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以更灵活的机制、更精准的支持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到创新创业之中。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与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开展长期战略合作,探索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小微贷、可转债等针对创业企业的融资服务。
    五是拓展创业孵化国际新空间。加速“引进来”,建立完善“绿卡制度”等相关政策,构建开放、包容、友好、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吸引全球顶尖人才、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参与中国创业孵化。推动“走出去”,搭建海外双创交流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在国外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离岸众创空间等,积极整合海外研发资源。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支持有规模、有品牌、有特色的众创空间与沿线国家合作,开展项目孵化、科技园区建设、技术转移转化等,实现双创向海外发展。
    您长期关注和支持众创空间发展,对许多问题有深刻的研究和见解。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研究促进众创空间健康发展的新办法和新举措。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及其他人大代表的关心和支持。
 

    科 技 部   
    2018年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